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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网买个词典,对方说是漏税的,然后那个快递公司说要我交保证金,叫我把款打给卖家,卖家那边打给快递公司,我当时说那我不要这个货了我叫他给我退回去,那他说这样的话会构成工商什么什么犯罪,要交两万块,又说要跟我的校长说。他说快递那边收到保证金后就给我送货,然后当场退回2000块给我。我就信以为真了,我交了2000块了,后来快递公司老板打来说是要交5000块的,说到时候我拿到货后会直接还我5000块。我想问的是,我这样会构成犯法吗?那个词典是245块的。现在我叫那个卖家给我退款,连上那2000块钱给我退,他说可以,他跟送货的那边协商,他叫我把我的个人账户给他,他登记一下,我到底要不要把个人账户给他呢?那他到时候会不会又说什么报工商局的?是他漏税,我没有要到他的东西,我有他的银行卡账号,那我会不会再次被他诈骗呢?我会不会又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呢?

民事相关
2011-11-17 0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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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