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车辆逆向停在路边装货,没有开警示灯,也没有在前方放置警示标志,晚上8点多,我父亲骑摩托载着我母亲回家,天黑而且下着很大的雨,视线不好,摩托撞在货车上面,我父亲面部头部受伤,胸部骨折,母亲眼睑头部受伤,现在交警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方70%对方30%的责任,请问责任划分合理吗?另外我父母在医院住了两周后,再也无力承担医院费用,就出院回家修养,住院治疗花费18000多的医疗费,司机只在开始垫付了2500元,就回外省了。按照责任划分对方只赔我们11000多,司机说要等一周后医院的伤情鉴定报告出来再向保险公司报销后给钱,但是过了15天的扣押期,今天交警把车辆放出来维修,我们要赔对方修车费,本地定损1000多块,但司机强烈要求回宁夏处理,请问司机能把车开走吗?交警会不会把所有证件还给他,因为他是宁夏的,如果走了很难找对方。而且医生说我父母恢复至少要三个月,后期还会产生医药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