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堆场承包合同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陈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将村堤外一处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货物堆场,经双方商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地点:长江护岸桩号5 300-5 600以内,水利管理站禁脚50米以外约300米长。二,承包期限:2010年元月8号-2021年元月7号止。三,承包价格:一万元整四,付款方式:每年的元月1号付当年承包款一千元五,有关事项: 1,承包期间乙方不负担劳务负担及任何税收。 2,如遇行洪及毁灭性自然灾害,甲方不赔偿任何损失。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代签甲方代表人名字乙方(签字):陈**村民委员会(此村民委员会上盖了村委会公章) 2010.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