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就小孩深II度烫伤,在第一个医院和小孩监护人都不很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而导致植皮,以后留下的疤痕增生。(因为开水是我放在桌子上的,被一周多的小孩拿起喝倒了而烫伤的。我已配合他治疗了。只不过小孩的监护人太马虎了呀。在第二个医院的出院小结中写的很清楚,深II度烧伤20余天,伴感染等。当时的主治医生说了,错过了最佳治疗期限14天,手术后有明显的疤痕。如果在14天之内的话,做手术基本上不会有太明显的疤痕。主治医生现在还是这么说的,我是医生,说话会付法律责任的,我是安实际的伤口情况说话的。他现在要我付他以后整形的费用。在伤口治疗当中总共费用4000多元,在医院我为其先垫付了2600元。我们是老乡,小孩出院后我就说我垫付的钱不要了。可几个月后后他有问我要3000元,我没给他,他现在说小孩以后要整形,大概要10多万,要我再付他2-3万元,不然他就到法院起诉我,我不知道怎么办?)可能以后会整形,整形所产生的后果谁来付责任呢?

医疗纠纷
2011-11-17 08:36: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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