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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在网上找到了一家个人无抵押贷款的贷款公司,了解了一下,觉得挺正规的,就跟他们联系了贷款的事宜,事先说好了贷款一万的话,利息按每月百分之一收取,然后说贷款的话要先交一个季度的利息,也就是三个月,我就把三百块钱打到了他们指定的账户,之后贷款公司又说考虑到资金在路途中的安全问题和对我本人身份的不确定,要交付两千元的保证金,说这个钱当见面之后确认身份了会原数返回给我,我就把两千块钱打到了贷款公司的指定账户了,后来贷款公司又提出说不清楚的以后会不会有这个还款能力,得交付六千块钱证明我有还款的能力,我之后和贷款公司交涉,能不能免除这个费用了,可他们说不行,我就说贷款那我就终止了,,让贷款公司帮我之前支付的利息和保证金总计两千三百元归还给我,可贷款公司说得公司一个季度之后才能归还,也就是三个月,我怀疑不可信,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1-17 19:51: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