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堆场承包合同
甲方:**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陈**
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将村堤外一处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货物堆场,经双方商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地点:**号5 300-5 600以内,水利管理站禁脚50米以外约300米长。
二,承包期限:2010年元月8号-2021年元月7号止。
三,承包价格:一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每年的元月1号付当年承包款一千元
五,有关事项:
1,承包期间乙方不负担劳务负担及任何税收。
2,如遇行洪及毁灭性自然灾害,甲方不赔偿任何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代签甲方代表人名字
乙方(签字):陈**
**村民委员会(此**村民委员会上盖了村委会公章) 2010.1.8 原来的甲方代表是当时的副村长(2010.1.8),现在的村书记,村长( 2011.11.14 )现在说原来的合同是假合同,不算 ,我没签字,不认可,说是无效合同。(当时的情况是甲方代表人在签字时候图方便,在乙方签完后说你签一下我的名字就行了,由于事小,村公章也盖了,乙方代表也就代签了甲方代表人的名字)不知此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