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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携一行李箱于十一月十号晚七点十分在郑州陇海站乘坐发往商城的豪华大巴。当时车内乘客极少,只有四五人,行李箱随身携带放在车厢里。但在未出郑州市时,司机突然让换乘到另一辆车牌为:豫AB2200的车上,车上人拥挤,超载,行李箱便放在车行李库内。在还未抵达终点站时,司机又让换乘到昌河车上,这时下车时去车行李库区取行李箱发现行李箱无翼而飞。行李箱里面方有价值两千贰佰元的相机,还有新的衣服,鞋子,化妆品等物品价值近两千元,还有一些用过的衣物,杂物等及一本刚记录完的无价可估隐私日记。我帮哥哥买的十一号结婚用的东西结果都没用上,行李箱的丢失给我带来严重的损失。整个皮箱价值近万元。请问这事该如何处理,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11-11-18 16: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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