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1年2月24日17时30分许,640路公交车与我先生在河东十一经路与六纬路交口发生事故,车辆右前轮轧到我先生右脚,经医院诊断为右拇趾末节、第2趾近、远节趾骨骨折。现在我们准备起诉。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对方应该对我们有什么经济补偿,我们能拿到多少理赔金。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1-17 09:08: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