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的住户,我家楼上厕所漏水有7年了,我一直找他们维修,他们以没有时间为由,一直没有维修。我们再找,他们让我们找人维修。费用我们一家一半。我们在 10天以前已经找人维修好了。漏水原因是他家连接蹲便盆的 皮碗坏了 费用是 338元。我们让他们承担 150元钱,到现在为止,一直 没有给我们150元钱。我想:他们是不想交150元钱了。我家房顶 装修 (漏水)早已经 脱落了,我估计的100元钱能维修好;还有,由于厕所漏水7年,给我们家 带来很多不便,我想通过法律 找他们赔偿我们的损失大约4千元,我们的要求在法律上 合理吗?(前5年:一年200,5年是 1千元;第6年的18个月,是 一个月100元,是1800元;最后6个月是 一个月200元,是1200元。总共是 4000元钱 )

民事相关
2011-11-16 1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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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