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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11月11日下午5点10分,从汉中兴汉路到黄泥塘,在陈家营十字由西向北行驶,当时左行驶的信号灯是绿的,主道方向是红灯。快到转弯处,突然从主道停的大巴车前冲出一辆电动车,于我的汽车相撞,造成我的汽车前部大梁撞坏,骑电动车的人倒地,后经检查人安全,没有问题。电动车有轻微损害,当时我就拨打了110.交警赶到,拍完照片,到修理厂修车。 请问这种事情是我的责任吗?请联系为盼!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1-17 09: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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