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的女朋友处了两年对象,我23 . 他21今天分手了,本来第一年可以结婚的,又等他姐从日本打工回来,又多等了一年,现在我家的房子都装修完了,花了大概3万多,装修房子买东西的时候都是她选的他要的,我也没说什么,但是偏偏这个时候原先说好的彩礼钱8万4晌地,现在他家不干了,说彩礼就是《过礼》少了12万5晌地不行,所以现在分手了,但是我家现在装修房子的钱都花完了,我想问问法律上能不能可以要求她家把装修的东西拿家去,我家不要了,想让他家把东西换成钱给我家退回来?或者她家不能包我精神损失上的费用,现在分手了,我可是白等两年啊,她家这不是坑人吗?想想就来气。闹心,有好心人吗我小孩什么都不懂,帮帮忙好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