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有限公司干啦些围墙的活,当初说签合同,法人刘说活太小不用签。进工地以前,我给啦他一份报价单,垒砖一块0.35元,打混凝土地面35元,他没有名确提出异议,活干完拉,他给的价格是0.25元一块砖,地基一共18方土,挖起在37灰土夯实,光人工一项开资是1500,他给每米5元的价格,,结果是给他们把活干啦,还得贴3000多元钱,我是长治人,找啦劳动部门他们让协商解决,人家还是那价格,谈不成,有没有一个权威的价格可供参考,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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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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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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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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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