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早上七点多上班路上,因避让其他车自己摔倒,导致膝盖肌腱拉伤,可能手术,休息1-3个月。请问是工伤吗?
当时没有报110,急忙去了医院。在有路边附近做生意的门店和门卫作证,交警打对是否可以开具事故证明?
公司说报工伤保险需要交警证明,不顾医生说要卧床休息,拖着不能移动的身体找派出所,派出所说找交警队。约好一周后和证人一起去了交警队,做了两个多小时的笔录,最后把电瓶车没收了说要送到相关部门检测,判断是否因为车子鼓掌导致事发,需要20个工作日,大袋一个月后才有消息 。没有电瓶车,拖着受伤的腿走了很远才找到公交车。
如此公正吗?
请帮忙回复。请知道该怎么办?谢谢 在上海芸芸众生的打工者中的一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