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急工是我合同期满几天后辞的工,我们公司每月8号发工资 ,每月的25号对应上一月25号结算一个月的工资.我10月16号辞急走人,这样算来我辞工的那个月干了21天,10月1号有个夜班加班,我们节假日夜班是340元.可到11月10多号我都没有得到工资,后来我问了,说是我发现金,没有加班费,另外,我由于辞急工,还要算旷工.这样算下来,我的工资可想而知,了了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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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您陈述可知:你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致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有与您签定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因此,你因此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合法,单位不依法发放加班工资及其克扣工资于法无据。建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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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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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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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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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