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北京X公司住安哥拉公司从事建筑工,签了两年的合同,去了两个月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公司卫生所看病;医生看后说我可能是心肌炎,这里医疗条件有限让回国治疗,临走时让我签了一份协议解除合同,还说合同不到期,往返费用自己拿,公司扣了我两万多元,可是回来以后检查没事,只是重度感冒,协议合同说要是在国内就有的就扣往返费用,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要是能拿回我的工资我把一半作为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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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需帮助,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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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的两万元就是你说的工资吗?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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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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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建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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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