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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7月出车祸,骑摩托车与人相撞,左眼睛下眶进入一个圆形塑料异物(系对方摩托车上违规按装的雨伞上的配件),长1.2厘米,直径0.6厘米,在北京同仁医院9月21日动手术取出。 事故出了以后交警出了现场,对方是酒驾(经过检测,还不知道是不是醉驾),交警说我也有违反交通事故的问题,我想请问您我应该这样寻求赔偿?怎样找交警查问对方是不是醉驾?如果是醉驾赔偿是不是应该多些?

交通事故
2011-11-15 11:07: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对方是否醉驾涉及到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要求警方划分责任;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要求赔偿。
    酒驾,是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与赔偿无关。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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