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双方无法交通,日子越过越恶劣,现女方想离婚,但因有两男孩,一个三岁半一个一岁半,女方无法离开孩子,现想问这种情况女方可否要到抚养权,生活费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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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并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需要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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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应该征得子女的同意。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多个小孩的,比例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据此,您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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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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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