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选委员会的选举中,我妈被选为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在工作中由于跟书记意见不同两人吵起来,随后书记老婆跑到大队院里守着众村民们对我妈破口大骂,骂的很难听。我妈一时气不过就打了她腮一下,有监控为证。但对放不知为何会做鉴定做出来个耳膜穿孔,在后来选举中我妈成为村主任{我们村人口有三千多人}除被前书记送过礼的人外,其余全都很支持我妈。 由于前书记势力很大找人送礼把我妈已关到看守所里40多天,我们众多人都去赔礼道歉说清都没用,现案件已到法院,请问我妈最多能判什么程度?最轻能判什么程度?我妈的村主任还能否继续做下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