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学生,之前的时候在一家墙纸公司工作一周,在这一周的工作过程中,渐渐发现老板对我承诺的情况与现实极其不符,第一,工资承诺的是三千元,但后来同事告之第一个月只有一千二百元,向老板求实,老板为了安抚我的情绪说是要另加一千元补助给我。第二,录取时的工作性质为行政助理类,但实际上是让我做店员,并一再回绝我对工作的质疑。第三,在工作过程中屡次说话不算数,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无法做到。第四,我要求签订合同和保险的时候,他以种种理由推卸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我主动与老板沟通,但是老板说:合同想签就签一份,社保不可能,情况就是这样,你自己看着办吧。看到对方是这样蛮横的态度,我选择离开这个不诚信的地方。但是我工作了一周的工资一直没有了结。再跟他电话联系,他多次不接电话。后来又承诺会把工资转账给我,结果又是言而无信。我不是成都本地人,从千里之外来到成都求学,自身能力单薄,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此事,只能求助法律还我一个公道,维护自身权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