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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段划分,先后有A、B、C三座房屋。 我的爷爷在房屋A中娶了我奶奶,生下我爸跟我姑姑,姑姑出生不久后奶奶去世。 后来爷爷、我爸、我姑搬到新家B中,几年后,二婚娶了第二位奶奶,并且二奶奶带过来两个女儿,居住一段时间后,我爸迎娶了我妈,并且已经生下了我哥跟我,我姑姑还未出嫁,二奶奶带来的两位女儿都已出嫁,这时将房屋B重新修葺。(现在房屋A也夷为平地。) 我父母之后因外出工作,搬出租房半年时间,半年后购买下房屋C,房产证登记为我父亲名字。 几个月前爷爷去世了,在爷爷去世半年前二奶奶就搬离了爷爷身边,把所有物品可带走都带走,并且在爷爷住院及去世时,一次都没有露面,我们亲自去请都闭门不见。 现在爷爷去世了,二奶奶想要争夺房产,应该怎么划分? 1、 登记我父亲名字的房屋C跟二奶奶有没有关系? 2、 房屋B肯定是我们要的,应该按怎样的份额分给二奶奶?(律师有提到当时购买房屋C分没分家之说,有关系吗?) 3、 爷爷的医药费是我家出的,二奶奶的医药费在她出院再也不进我家门时是她的子女出的(大概有三四个月时间),之前也是我家自己给付的,这个是否需要双方互相赔付? 4、 二奶奶提出要一次性付给她日后的赡养费,是否需要给付?

继承
2011-11-14 1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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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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