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4月在**担保公司办理了个人消费贷款分期付款业务,贷款12000元,2年期,7月还款后,因财务不济,逾期3月未还,被要求一次性本息还款余额:16700元。加上已经还的3期,本息总额竟达20040元,请问这里面有没有消费陷阱,如何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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