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和本村村民(14户)签订土地互换协议。当时的土换田2:1,田换田1:1,14户自愿与我签订互换协议,协议上有村民组长,共产党员签名。1997年至今我在耕种,今年11月国家征收该地,所有村民都要回自己的那份,村委会擅自主张将该地划成两份,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用什么方法讨回该地的使用权、所有权。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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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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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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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到相关部门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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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不合理的,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我需要看见你们的协议,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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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看协议内容,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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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