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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点:杭州市杭州*大酒店更衣室案发时间:2011年4月18号14点左右,有监控录像。受害人:王某,系杭州市*大酒店服务生,元凶:A、B、C三人,受害人原同事,事件发生时三名元凶刚辞职两天。事件经过:2011年4月18号14点左右,王某下班去饭店更衣室换衣服,换衣服过程中突然闯进三人(A、B、C)手拿一尺多长砍刀,砍向王某,王某身上多处受重刀伤,被砍过程中,砍人者C不慎将刀掉落地上,王某捡起刀自卫,把元凶C砍伤,其他两人逃离现场。后来饭店人员报警,王某和元凶一起送往医院。治疗期间饭店为王某垫付医疗费5000元,现在王某和砍人者C都被警察从医院(治疗中)带往警局。问:饭店有没有责任(饭店推卸责任说是下班时间);元凶A、B、C(A、B在逃)三人会被判刑多少年;受害人防卫过程中有没有违法(警察说防卫过当属于犯罪);民事赔偿怎么索求?警察让双方协调。受害方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1-11 14:02: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