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以前的朋友开玩笑时给他写了一个借款条,随后就揉了扔到纸篓。是他家的纸篓,我不知他是否在我离开后,从纸篓捡起,作为以后要挟我的证据。我们现在已经发生矛盾了。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假如他当时捡起借条,以后告我,在法律上是不是生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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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朋友确实以你当初写的借款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你,除非你能证明那个借条没有借款的事实,否则不好说清。建议来电来访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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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借条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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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您能证明那个借条没有借款的事实,否则对您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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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朋友确实以你当初写的借款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你,除非你能证明那个借条没有借款的事实,否则不好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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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