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开鞋包外加工的,于八月份帮神芒老板加工了一批鞋包,并按时交货。经公司验收验定后开始夹包,从成型线生产一直到打包,都没通知我鞋包质量有问题。在发货的时候突然说鞋子有点问题,需要返工。我虽然不解,但我还是带着5名员工给公司返工3天。返工后,不知什么原因客户还是退了货,后来经过老板们内部开会后,公司责任人告诉我决定将鞋子发给老板自己的客户,并告诉我说这事已经平息了,不需要担心,不需要赔偿,不关我的事了,并请我继续帮公司生产鞋包。于是我又帮他们做了一个月。由于今年效益不好,我欠债3万多,决定11月份放假。当我去公司要账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负责人一拖再拖。在11月10日我去要账的时候,公司负责人告诉我,钱不能借,因为八月份生产的那批鞋子没有发出去,要我全额赔偿。从未签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