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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本来我们俩姐妹本来想各人买一个小商铺,就先交了每人5万元的会员卡费,后来决定买一个大点的商铺,就又交了10元,总共交了20万了,那10万只买了个收款收据,现在说要签合同了,(1)现金交付必须在合同的三天之内给清(老总说的),这个做法对吗?(2)贷款的话,先交清50%,贷款50%虽然是买商铺,买房还要收到钥匙还能付余款,这个做法对吗?如果不签就发法院传票给我们。我国的合同法对于买商铺是怎么讲的,付款方式又是怎么的

其它综合
2011-11-12 2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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