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母因感情不合分开生活已有10多年了,当时,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并养育了姐弟3人,现在,他们都有了各自的伴侣,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双方都已没有感情了。请问,现在还需要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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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若你父母在此之前在一起则需办理离婚手续,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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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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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之后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仅是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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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前结成的夫妻,则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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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