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几年农业尚未收税时,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失,或外出务工,或下海经商等,我四叔在城里开了个信息部。村里为解决大量抛荒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新政策,原有垦地在抛荒后,全家无人留村,逾期一年视为放弃垦地,所抛荒垦地视为无主垦地,谁家都可以垦种,并且谁家垦种都要交纳该地的税收和完成各项国家给的农业任务。后国家免收农业税,有部分外出村民回村从事农业。村里此时对于这部分村民的垦地失去状况,鼓励失地村民垦荒,谁开垦的地就归谁种。而对于原留村村民因先前不断捡外出村民抛荒的地种而多出的地,面对不断有失地村民要求多地村民让出多余垦地的情况,村里在调解时。多地村民大都不愿让出多余垦地,此后村里对于因外出而失地的村民,采取尽量分配但不保证其一定能分到。我们家当时多地16亩半,后我母亲用我四叔的名义种这16.5亩地。按说如此村里我四叔的户头至少应有165亩地了,但是07春天我母亲发现国家发的植补钱没有我四叔那份。于是我母亲去问村里,队长说那16.5亩地没上我四叔的户头。.06年我结婚后,07年我脱离父母户口,与妻子女儿上了新户口。此时我母亲要求队上把这16.5亩地上到我的户头上,队长同意了,很快手续办下来了,并且当年我就拿到了我这份16.5亩地的植补钱。事隔四年,我四叔因和我父母闹矛盾,向我们讨还这16.5亩地。我想请问下,这16.5亩地现在到底是我的还是我四叔的。

民事相关
2011-11-10 17:12: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