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25岁,没有工作,家在文水农村。我老公28岁,有正式工作,有车有房子,还大同市民户口。我们结婚三年了。,现在有一个两岁4个月的女儿,由于他平时爱喝酒,从不干家务,经常喝到11点以后回家,回家后有什么不顺心的还会打我,三年打过很多次了。每次几乎是他的错,有三次达的眼睛出血,可是我现在没有任何的实物证据,就是打的照片曾经让2个朋友看过,他家人也都见过我被打的伤,最后打我,我就回了娘家,我想和他离婚,但是我还想要孩子,他家也要。我想问问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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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男方有家庭暴力,属于有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应该征得子女的同意。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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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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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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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一般法院应判决离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方可少分共同财产,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应判决给母亲。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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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和谁在一起有利成长就跟谁。建议找到打你的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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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