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6年7月结婚至今,育有一子,现年3岁半,自有孩子后双方长期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现申请离婚.我们现有房两套,其中一套属男方的婚前财产,另一套为2010年12月购买的期房,现离婚因孩子从小都是由我抚养,因此我不会放弃娃的抚养权,请问我如何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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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2010年购买的房子的份额,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你现在可以收集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向法院提交,主张抚养孩子,但要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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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可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要求对方按收入的20-30%,支付小孩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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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权归属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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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