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拿红色房产证在外面借款5W,前2个月有给利息,但是第三个月人就不见了。房产地址也是假的。而我和另一个人都是担保人。我现在需要负什么责任。以及有什么方法能找到借款人。而我担保的时候并不知道房产证是假的。上房产证的地址找人也找不到。后来去验房产证的时候才知道是假的。现在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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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你还完款后,有权向你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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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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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应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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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涉嫌诈骗,可以委托律师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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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要看取证,你朋友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至于担保你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帮助可以打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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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报警应属诈骗,否则你要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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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债务人逃跑,担保人应该承担担保责任,但本案情况特殊,可委托律师处理,可争取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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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还款后可想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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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