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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河南灵宝巧媳妇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茂田’注册商标的香油,却被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侵犯商标权,并成了第一被告人,请问,我又不是生产厂家,怎么成了侵犯商标权?

民事相关
2011-11-08 19:53: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侵犯商标权具体表现有: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想山东公司已将巧媳妇注册为商标了。
  • 生产者和销售者构成侵权主体,负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