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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和他前妻于2008年8月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一商品住房,2011年3月前妻去世,还剩下总房产价格一半的房贷没有还清,我和我老公2011年9月结婚,婚后我一次性把银行剩下的贷款(总房产的一半)全部还清了, 而房产的共有人一直是前妻(还有两儿子及一母亲)。我现在要如何变更共有人?如果不变更共有人,以后发生房产纠纷,或者我老公去世,我该分得多少?

知识产权
2011-11-08 20:23: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如果你老公去世讲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如有其他疑问,欢迎 来电或当面咨询。
  • 可以变更共有人,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一般给你,剩余的你一般由继承人平均继承
  • 因房地产的共有人增加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该是原房地产共有人和新增加的共有人;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减少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房产证去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你所说的适合使用赠与方式去除名字。须经共有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一般只登记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为该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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