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婆婆现年60岁,在职工人,月薪2400.骑自行车回小区进门时,被门口栏杆砸倒,腰部骨裂,现住院在床,无法自理,拉尿需要别人伺候,跟物业沟通,要求赔偿一年误工费,三个月的陪护费,共计44000余元,物业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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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需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误工时间、护理期限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或由鉴定机构作出。
2、就上述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解决。
3、我擅长处理此类纠纷,详情欢迎来电细谈或预约面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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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做伤残鉴定,若是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
3、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济南赵承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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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