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四月25日,邻居家对房屋进行装修请我弟弟去帮忙。上一年级的侄子(6岁)放学后到邻居家找他爸爸,随后侄子遍和邻居家的孩子(7岁)玩,邻居的孩子用小树枝挑石灰膏,不小心将石灰膏挑进侄子的右眼睛里。弟弟知道后即带孩子去医院诊治,医院结论眼角膜烧坏,需长期治疗并要更换角膜。现在侄子仍在第二次住院治疗。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监护权的临时转移;双方家长各自承担的责任有多大。请律师帮帮忙。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1-08 11:5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