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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赌博款纠纷案 去年10月原告(黄某)借被告(我自己)4笔赌博款一共是三万五 都是由黄某带我去赌博的利息是 一万每天500元 那时候写的条子是五万的 他说怕我不还所以多写一点 事情到现在一直没有处理 过年前他和我通了次电话 我把我们的通话记录都录了下来 里面的内容是 他实际借我三万五去赌博 然后一共付了他多少利息(利息付了8000多) 现在他拿着借条去法院告我 说借我做生意的五万 法院传唤我了 我该怎么办? 这录音能当做证据证明这是非法财物吗?非法财物是不是不用还的?我应该怎么样和法官说?怎么样处理比较好呢?如果要还是还多少?这利息钱能当还的吗?急急急 马上要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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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7 16:17: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