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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四月份租了一栋380平米的房子作洗车用,连地下室一共三层。说好是租三年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合同上写的租赁期限是壹年,我不确定房东的合同上写的是几年,合同的最后注明的是三年不涨房租,但现在房东说明年四月份她要收房子。要重新装修成饭馆,因为她听说房子要拆迁,说是像她这样的房子拆迁时按评估赔偿,因为她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的本意是租赁三年,我印象里模糊的记得第一份合同上写的是3年,但我不确定。请问到明年四月份她要收房子我就要交给她吗

合同纠纷
2011-11-06 22:52: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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