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哥哥在医院门口被一男子用小车撞至后脑有淤血,先在容奇医院住院两天后转至广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到11月4日止已用了医疗费5千多元,据医生的估计至少要三万元,但肇事司机只存了一万五千元后(这些只是单单的医疗费,还不包括陪同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就说是没有经济能力再给付了,请问我们能有什么样的途径来追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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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先认定双方责任,再评估损失和伤残.赔偿法定损失项目. 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可预付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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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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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自己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去评伤残等级,收集证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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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肇事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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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事故责任认定,起诉肇事司机方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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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先治病,治疗后再凭单据起诉对方,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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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