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结婚,现在小孩3岁了,我和小孩的户口已经单独立户,性质是农业户口(江夏五里界);我老婆的户口是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农村的户口(但属于非农业户口,单独户头),由于读书迁出后又迁回当地农村,也接收了,但户口性质还是非农;请问律师:像我老婆这种情况可以转到我户口这边来吗?性质可以转为农业户口吗?需要什么流程?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