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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与成某是同村农户,两户林地相邻,因界线模糊引起纠纷。秦某经营的一块林地一部分,程某认为承包经营权归其所有,而秦某持有该林地的所有权证并经营了二十六年,经乡人民政府裁决认为秦某的证是伪造证,将该林地经营权裁给程某。秦某认为自己的证是政府颁发,对此不服向县人民法院上诉,经核实秦某的土地承包证确是正规程序颁发的,但以农户双方上一代人私下签订的界线协议,根据现在对土地图的描绘与协议将林地判给程某。秦某不服,决定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问胜诉机会有多大?秦某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且经营了二十六年,为何县人民法院会如此判决?此判决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急需解答,在此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11-11-07 10: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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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