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堂弟在一个洗车店里打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把一个水管踩坏了,我堂弟就找当班的主管跟他讲这个事情,问他怎么办?当班主管说这个他也不好说,要找老板才行, 快到下班时,我堂弟去找老板,跟他说,他工作时不小心把水管踩坏了,老板就说这个没办法,只能你自己赔,我堂弟就说公司制度上写了在工作中不小心损坏东西员工也不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只是故意损坏才需要全部承担,而老板坚决要我堂弟个人承担.就因这个事,我堂弟就拿了根铁棍想打老板,结果没打到,被店里的员工抓住了,控制住后被老板用灭火器砸了一个眼睛部位,后面老板报警,在警察局做了口供,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老板是否要承担全部的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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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老板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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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都有过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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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