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11月20号进厂。我进工厂时候公司说1800元底薪+全勤+房补+星期天加班费(150/天)的月薪,我向公司声请缴纳社保,公司一直拖着(公司一直说在处理中),直到今天11年11月01日我在次向公司询问此时:公司给我的答复是1800元底薪中包含了300元的社保补贴。公司每次发工资都要签2份工资条。我感觉公司在欺骗工人,我应该怎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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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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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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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