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姐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但都撤诉了。原因是孩子都是判给了男方请问如果第三次起诉还要等多久,孩子判给我姐姐的几率有多大。孩子一直都是我的父母带大的(孩子今年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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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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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次都是撤诉,你现在可以再起诉的,而且孩子2岁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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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十岁以上,如果孩子愿意随女方生活,判决随女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你说的情况,不可以,按你说的情况,起诉第一次孩子还未满二周岁,按法律规定应由女方抚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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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