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3月到的这家公司工作,但这家公司在10年的9月变更了名称,用到现在,公司用新名头在11年的3月和我们签的合同,但公司才在11年的9月给我交了1个月的保险,我要求补之前2年多的保险,公司不补,我于11年的10月离开,并写了离职单和交接工作。现在想去劳动局起诉仲载。请问大家我写了离职单对我起诉有什么影响吗?还有就是我的证据都是之前那个公司名头的,但用现在的名头给我交的保险,离职单都是写的现在公司名头请问有什么影响吗?还有我没有离职单公司没给我,对我有什么影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