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企业的员工,2001.11.1入职现在的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工作突出,多次受到表彰。现公司因要撤销我所在部门,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我的情况: 2001.11.1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2003年10月公司开始给交5险1金,现在的劳动合同是2012.12.31日到期(这些年中有3次继签合同)。
我今年的月资是: 基本工资 5500, 奖金500, 其津贴 300 , 年底奖金10000
请问: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我,我应当获得多少补偿?
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