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不和,老婆提出离婚,但是我不想离,因为我还有个刚刚满一周岁的女儿。我不想让孩子以后没父亲或者母亲,请问如果女方上诉,我坚决不离可以吗??离了以后孩子会判给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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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意见供参考:你如果不同意离,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话要低调一些,向她说些好话,请她凉解的话,在你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庭有可能不准予离婚,结案后你还要主动的做些和好的工作。使女方放弃离婚的想法。再者,如果法庭准予离婚,刚满一周岁的孩子被判随女方生活的可能性极大。除非你已经作了绝育手术或者有不能再婚的理由。所以,建议你还是作些和好的工作以不离为宜。
祝你婚姻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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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坚持不离 但既然诉诸法律了 就由法官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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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两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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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第二次若夫妻感情破裂一般会判离。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您支付抚养费。您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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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理由充分的话,可判决离婚。
2、孩子归对方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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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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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两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可以主张感情尚未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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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两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可以主张感情尚未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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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