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2岁,做第一次LC术后漏胆,医生又做第二次LC术,第二次术后因引流管不通畅,孩子胆汁性腹膜炎加重,后转上一级医院救治,当天转院诊断结论:LC术后漏胆;重度肝损害、胆汁性腹膜炎、急性胰腺炎、双肾周筋膜增厚、胸膜炎。于20多天后出院。请问孩子在第一家医院就诊的过程中,院方是否有责任?能构成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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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鉴定。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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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院方是有责任的,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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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初步判断应属医疗事故。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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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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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方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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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术中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有过错,构成医疗损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本律师有类似案例,可索取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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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事故鉴定,目前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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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