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六年有一男孩(唐氏综合症患儿),婚后前两年感情很好,后来出现感情不和再到感情分裂,直到最后两年多不能同居。非要同居出现她痛哭现象。我们婚后住在我父母购买的楼房(楼房是在我父母名下)当中,其它的也就一些家电类东西了,请问我(男方)现在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归谁?父母名下的楼房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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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楼房与夫妻两人都没有关系。除非有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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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是共有财产,可以起诉离婚,谁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就由谁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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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的楼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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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母所有。其他家电可以协商处理。对于孩子的问题,法律一般是本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归谁。需要详细的法律解释,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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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