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给别人干活老板欠我一万块钱,当时说是没钱给,说好九月份打给我,到现在也没有打过来,欠条少写的,九月给我如果到期不给,那么我过去要的话他要付我误工费车费。欠条只有他签名没有印章和手印。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欠条是否合法有效,当时我属于小包工,因为后期可能会有维修问题如果他要是以维修费扣我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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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只要有本人真实的签字就可以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修费要等产生以后才能知道,那是另一层法律关系。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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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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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个人的签名则欠条即有效,只是由他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欠款纠纷没有车费误工费的赔偿。
维修费与欠款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以此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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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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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名,没有其他无效情况的,欠条有效。没有发生的费用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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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