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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位亲戚因把车停在别人门前,因几句话不和,对方三人一起打他把他打倒在地,后110来了把打人的人带走了,证人都在场作了笔录,120把人拉到医院,后来医生说一只眼睛可能会瞎了,据说那几个打人的人被110带走后又放了,现在被害人在医院治疗,接下来被害人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1-11-03 17:12: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赔偿)。
    是否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的结果为准。但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民事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可申请做伤情鉴定,视具体情况追究对方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欢迎来电咨询
  • 请先申请做伤情鉴定,视具体情况追究对方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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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